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35171號函辦理。
二、該館依「教育部本土教育實施方案」,加強本土教育資源的整合與發展,支援本土教育學術研究,將於民國110年成立「本土教育資源中心」,其資料徵集範圍包括:
(一)本土教育歷年執行之政策、計畫及推動方案(例如:臺灣母語日或本土語言日的活動計畫)。
(二)本土教育教案(例如:教案或教學活動設計、教師自編教材與學習單)。
(三)本土教育教學活動紀錄、影像及教學理論(例如:學校社團或競賽的活動紀錄或成果報告)。
三、「本土教育資源中心」以全國範圍的本土教育資源為彙整對象,並將徵集之資料加以數位化及建置本土教育資源資料庫,資料庫將發展成為本土研究與本土教育教學的重要資源平臺,提供學術研究與教學之用。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採認閩南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09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9796號函辦理。
二、依「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所指取得閩南語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現行係指由教育部辦理之認證,合先敘明。
三、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119507及1090119507號函,審酌各地方政府採認閩南語能力認證之實務情形,修訂採認閩南語能力證明,包括(一)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能力證明(二)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以下簡稱CEFR)之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四、上開閩南語能力認證之規範屬通案規定,係指除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外,其他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單位得自行對照CEFR架構,並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網,證明所辦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公認標準,以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
五、經查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所辦「全民台語認證」已於官網依CEFR架構公告分級對照標準表及相關研究、報告。是以,說明一各項規定所指閩南語能力認證,國教署後續亦將採認該中心所辦「全民台語認證」之合格證書。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辦理109年度「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相關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8月25日客會文字第1096101049號函辦理。
二、南區分區初賽及總決賽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辦理日期: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
(二)辦理地點: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三、總決賽:
(一)辦理日期: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二)辦理地點:育達科技大學。
四、「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已開放報名,報名期限至109年9月4日(星期五)止,各區初賽皆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_109),請踴躍報名。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8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13731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佩玉小姐(電話:02-77366812)
參加人員以每班位為原則。
填寫報名表後傳真或親送至下列學校,額滿為止。
五、檢附旨揭計畫如附件,上述時間如有調整,以承辦學校公告時間為準。
一、依據臺南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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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日期 |
時間 |
名稱 |
地點 |
研習代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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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17(一) |
9:00〜16:10 |
閩南語教學好撇步(一)-活化教學佮朗讀指導 |
東區復興國中 |
24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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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18(二) |
9:00〜16:10 |
閩南語教學好撇步(二)- 素養導向教學佮語文競賽指導 |
東區復興國中 |
241459 |
三、報名方式:請於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四、參加對象:本市對本土語言教學有興趣的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及本土語輔導團團員。
五、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聯絡人:臺南市麻豆區麻豆國小 黃姿榕老師 06-5722145-801